工会(妇委会)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由全校教职工自愿结合,代表教职工利益,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。
主要工作职责包括:
(一)抓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,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、重要指示精神等,不断增进教职工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、思想认同、理论认同、情感认同,把广大教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。
(二)围绕学校中心任务,全面履行工会(妇委会)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等职能,切实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。
(三)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工作。加强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,履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责,做好教代会筹备、会务组织和督促提案落实等工作,推动教代会规范化。积极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利,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。
(四)做好教职工思想引领工作。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广泛开展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”活动,着力引导教职工岗位建功立业。
(五))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教职工文体活动。大力推动教职工全民健身活动,积极扶持和指导教职工协会建设,积极开展丰富多彩、生动活泼的教职工文体活动。
(六)完善落实教职工慰问帮扶机制。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,坚持为教职工办实事、做好事、解难事,积极做好教职工慰问、帮扶等工作,维护保障好教职工各项权益。
(七)推进先优楷模的选树宣教工作。充分挖掘、培养、选树和宣传各类先优模范,做好工会(妇委会)系统的优评表彰,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(八)加强工会(妇委会)自身建设。定期组织工会(妇委会)专兼职干部学习,开展系统内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,积极做好工会资产管理和会员管理工作。
(九)完成学校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。